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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式英语学习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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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忠汉先生演讲全文)

大家好,记得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有个外国小姐对我讲了一句话,她说Raymond,那是我的英文名字,HowdoyoucallthisinChinese?(请问你这道菜中文应该怎么讲?)我告诉她这句英语不太正确,她说:“这怎么可能呢?”我说:“您不妨去问两个真正受过教育的外国人。”她问了之后,回来告诉我,那句英语确实是不太正确,就因为我今天所讲的每一句话,相信各位也随时随地可以去请教专家学者,所以我希望当你认为不可能的时候,能够提出来,千万不要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怎么可能?”否则,我讲的话就算对你再有帮助,你会发觉你白来,我也白来了。我想现在我们就言归正传,谈到该如何学英语。

谈到学英语,首先我们要彻底了解每一句英文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这句话听起来很容易,但就拿我刚刚提到的那句英语来说,有个英文老师就曾经问我:“为什么我们可以讲WhatdoyoucallthisinChinese?却不能说HowdoyoucallthisinChinese?”我告诉他,文法上常常并没有绝对的为什么。譬如:我若要问一个外国人“椅子英文要怎样讲?”我可以对这个外国人说Howdoyousay椅子inEnglish?我也可以说Whatdoyoucall椅子inEnglish?为什么我用say的时候,用how就没有错,而用call的时候,却不能用how呢?这两句正确的英语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当然可以从文法上分析这些句子的结构,但事实上,这只是外国人讲话习惯上和我们中国人的不同,可以说是他们说话的特别语法,我想今天我们就从“特别语法”这四个字来谈到学英语的技巧。

我记得在不少语言中心担任班主任的时候,曾问过几位老师:“这个东西我买了两个礼拜”英语要怎么讲?他们很自然地回答:Ihaveboughtitfortwoweeks.这句英语用的是现在完成式,文法上应该没有错,但英美人士根本不可能那样讲,即使真的那样讲,也是指其他的意思,而不是指“这个东西我买了两个礼拜了”。为什么呢?这牵涉到中文和英文第一个很大的不同:英文有分状态性动词和动作性动词,譬如说:Iboughtitlastnight(我昨天晚上买了这个东西)。什么叫做买?我把钱给别人,拿了东西,这个动作叫做买。希望各位能记住,英文字buy永远只表示一个动作,换句话说,如果你讲Ihaveboughtitfortwoweeks可能表示“买”这个动作已经持续了两个礼拜,而决不表示“这东西我买了两个礼拜了”。譬如:外国人可能对你说Howlonghaveyouhadthis?表示“这个东西你买了多久?”他们用have(有)这个字来代替buy(买)这个字,因为中文所谓买了两个礼拜,所表示的就是从买这个东西到今天,你拥有它两个礼拜的状态。像这样的例子,英文中并不是很多,可是我相信随随便便我也能举出好几个类似的例子;我在此用一个最简单,最常用的例子来向各位说明。那位先生,能否请您用英语讲出“我认识他。”这句话?Ihaveknowhim很好,请您再讲“我两年前认识他的”Iknewhimtwoyearsago好。请您再讲第三句话“我认识他两年了”Ihaveknownhimfortwoyears很好,这位先生所讲的三句英语,文法上应该都很正确,可是第二句错了。因为英文字know(认识)只表示一看到他就能认得他的状态。我认识他就随时都认识他,根本没有动作,可是两年前认识他,不管是经由别人介绍或自己主动认识,都是一个动作。所以外国人若对你说“我们大学时候认识的”他们很可能会说Wemetincollege他们用meet这个字来表示“认识”动作。这就是为什么外国人刚和你认识的时候常常会说Gladtomeetyou!表示很高兴认识你,而不说Gladtoknowyou!很多中国学生还把这句话中的meet当碰面、遇见,其实遇见和认识都是meet极为常用的意思。我曾经要十个托福考过六百分以上的学生用英语讲“我很久没见到他了。”他们都说Ihaventseenhimforalongtime.我又要他们用英语讲“你多久没见到他了?”有两位同学讲不出来,其他八位同学说Howlonghaventyouseenhim?这两句英语在文法上应该也没有错,换句话说,如果你学的是传统的文法这两句话应该是你照着文法规则所能造出来的最标准的句子,但事实是第二句又错了,为什么?只因为英美人士从不这样讲,这就是我所谓外国人说话的特别语法。

今天,既然,我们已经谈到英文的结构,我想对英文文法做个简单的分析。我记得当学生的时候,老师常要我们背五类动词,你把一本所谓比较正统的文法书,一翻开动词篇,一定会谈到五类动词,但不懂无类动词的人,一样可以很轻易地学会讲英语。我再举个更简单的例子,应该就没有人不懂我的意思。譬如:我说一句英语Sheisanurse(她是一个护士)在英文文法的分析上,nurse是所谓的主词补语,可是这句英语和中文的结构完全一样,而当初我会讲这句中文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护士”是主词补语,那么为什么我一定要知道nurse是“主词补语”,才能学会讲这句英语呢?当然更没有必要,所以我在教学生教到Sheisanurse这句话的时候,决不会向学生分析所谓的主词补语。从头到尾我想告诉每一位听众的只是一个最简单的概念,那就是:数学有人考分,也有人考零分;医院的精神病科曾看过一位精神病大夫在治疗一个白痴,他问这个白痴任何一个问题,这个白痴都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可是这个白痴最后被问得不耐烦了,他突然拉着娃哈哈手用台语说:“妈,我们快回去,我肚子饿死了。”我才发现那个白痴会讲话。对你来说,这个或许没什么,但你要了解世界各国的语言结构几乎都不一样,一个中国人讲:“我在新东阳上班。”一个美国人讲话的句型结构却是“我上班在新东阳。”你有没有想过,那个白痴为什么不讲“我饿肚子(台语)”而讲“我肚子饿(台语)”因为他懂得使用这个语言的结构。这只是要告诉各位,没有一位专家学者可以否认,语言的结构已容易到了任何人都能接受的地步,可是今天如果我们把五类动词、主词补语等等外国文法学家研究他们本国语文结构的一些名词术语都加进了这个简单的结构,而这些名词术语对我们学英文却不见得都有帮助,但却把这个简单的结构变得很复杂了,你想一个白痴可能懂得五类动词吗?当然不可能。这样,英文文法就变得像数学一样,是一门学问,当然有人学得好,也有人学不好。可是,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不需要的东西去掉,这把对我们学英文有帮助的规则保留,重新加以整理,成了一套所谓的最新文法,那你会发觉英文文法一开始就变得简单容易学,如果你能够再花点时间去了解以下我刚刚所说的特别语法,那你会发觉英文一开始不但变得简单容易学,而且你所造的句子都是最正确的句子。如果今天在座有您的弟妹子女正在念书的,不管是国高中或大专,只要您让他用这套方法学,因为简单,他学得有兴趣,而且他所造的句子才是真正正确的句子,我再次强调所谓“真正正确的句子”,有个同学曾问我说,如果我要用英语讲:“我爸爸喜欢玩。”我能否说“Helikestoplay”我告诉他外国人通常不会这样讲,但请问各位这句话在文法上有任何错误吗?问题是当您这样讲的时候,外国人不见得懂您的意思。

以上只是我对文法上的一点概念,先提供给大家;接下来,我们来谈第二点,为什么一开始一定要先了解每一句英文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我们用几句最简单的英语来说明,譬如我说:“Howdidyougethere?(你怎么来这里的?)Whydidyoumarryhim?(你为什么会嫁给他?)Wheredidyougo?(你刚刚去哪里?)”你可以看到这三句英语代表三个不同的意思,但第一个字How、Why、Where都是疑问词,再来是过去式助动词did,再来是主词,最后是go、get、marry等原形动词,三个不同的意思,用的却是同样一个句型。这只是告诉您,如果您能够了解一个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您就可以很轻易地造出其它类似的句子。不过我刚刚业已说明,单靠传统的文法,您不可能彻底了解每个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只有经由最新文法和特别语法,您才可以彻底了解每个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但这只是表示您可以轻易地造出其他类似的句子,并不表示您一定能很流利地讲出这些句子,相信没有人会否认,要能流利地讲出英语,只有经过一个过程,那就是“练习”。可是我们来看一下,目前国内一般学生练习英语采用的方法,以及正确练习英语的方法。所谓五、六十人以上的大班制没有什么效,已是公认的事实,这点我们就不提了,但一、二十人的小班,效果通常也很有限,为什么呢?我们留在最后来谈,现在我们只要先了解这也是人人可见的事实就行了。第三种所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干脆出国留学去。记得一年多前,我在台中市立文化中心演讲的时候,突然有个听众用英语问了我一些问题,他并且告诉我,他在美国、加拿大待了好几年,可是五分钟之后,他又改用国语和我聊天,他用国语讲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扶先生,我讲的英语没有你流利,因为我没有你这种说英语的环境,听说你刚回台湾没多久。”我很诚实地回答他说:“不错,我是刚回台湾没多久,那是我唯一离开台湾的时间,可是我是到金门去服了将近两年的兵役,难道你认为在金门才有讲英语的机会?”我并不是告诉大家环境并不重要,我是要您先看清楚到底什么叫“环境”,英文中有句话说:Practicemakesperfect意思就是熟能生巧,套一句最白的中国话,就是告诉你,有环境就能学好。但是我更希望您能了解,今天我对您演讲的第一个原因是一条您很难接受但却绝对真实的故事:我高二以前,只要考英文,如果没有选择题,我考零分是很平常的事,可是高三的时候,有一次学校举办大专模拟考试,考了题,很多都是课外的,同学中程度很高的,顶多考九十几,最起码错个好几题,二十分钟我就交卷,结果我考99分,那唯一被扣的一分,还是老师一时疏忽改错了。您可以说我是一个例外,可是我曾认识几个摩门教的传教士,他们在美国只接受了三个月的中文训练,第一天到台湾,竟然就敢上台用中文讲道。最后一件事是在座各位没有人敢否认的,因为那是有历史性的证据,就是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训练特务工作人员到德国,要一些士兵在两个月之内把基本的德语学的和德国人差不多,而士兵真的都做到了,当然原因之一是美国情报局提供他们一套很好的课程,但从Psycho-linguistics(心理语言学)来看,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那是*事命令,如果学不好,就把他们给枪毙,有谁可能学不好。可见,大家都能确定自己一定学得会,那么底下的演讲也才有它的价值存在。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我和他们还有各位都是没有环境的一群,既然没有环境,我想给大家一个很诚恳的建议,我建议您千万不要去死背书,有些人认为学英语就是要多背多看,但是背的效果到底如何?让我们来看一下,那位小姐,我讲一句英语,您替我翻成中文好不好?我要讲那句话是Doyouevergoswimming?你曾经去游泳吗?很好!大部分的中国学生都是这样翻,不过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平常有没有游泳的习惯?”这还是英语中最常用的句型。一个外国人和你认识没多久,很可能就对你说Doyoueverplaycards?(你平常打不打牌?)Doyouevergofishing?(你平常钓不钓鱼?)你可以把这句话背个几百遍,可是你连听都听不懂它的意思,又怎么可能用它来讲话呢?不过,如果我把这个句子的结构向您解释清楚,您只要在和别人聊天时用上几次,譬如你对人家说Doyouevergoonoutings?(你平常有没有郊游的习惯?DoyoueverwatchTV?(你平常看不看电视?)等等,这句话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你自己的语言了,又为什么要去背呢?我曾要我班上的几个同学用英语讲出“你们昨天晚上玩得好不好?”他们为个人都会说Didyouhaveagoodtimelastnight?我又要他们用英语讲:“他喜欢玩。”他们却讲不出来,有一位同学说:“这也不能怪我们,第一句我们背过,第二句我们根本就没背过。”既然“背”行不通,我提供给大家一套方法,这套方法,开始时您或许会觉得很抽象,可是当您仔细听完之后,您会发现他对您在学习“听、讲、读、写”的过程中,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最好的方法是让别人来刺激你的大脑,让你自己造出一切你真正想讲,真正想学的句子,因为如果所有的句子都是你自己造的,印象一定很深,很不容易忘,那么再练习几遍,岂不就滚瓜烂熟了。有些人可能会说,会造句我还来听你演讲做什么?可是我们先来清楚,到底什么叫“英文造句”?一个普通高中毕业生,就懂得英文中除了现在式、假设语气的完成式、现在完成进行时、假设语气、被动语态、不定词、现在分词片语、过去分词片语等等,就很少有其他的东西了,整个英文的结构就以这十来个型式为主体,你再怎么变化,顶多变化成假设语气的现在式、假设语气的过去式、假设语气的完成式、过去完成式、过去完成进行式等等,顶多把这十来种型式变成几十种型式,相信也没有专家学者会否认,如果你把这几十种型式完全了解,融会贯通,你几乎可以造出所有的英文句子,因为所有的英文句子都是从这几十种型式演变而来,让人惊讶的是,这几十种型式,一个真正会教英文的老师,在三、五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把学生教会,可是我敢说,中国大专毕业生学了十年英文,能够把这几十种型式搞通的,绝对占不到10%,我们请那边那位小姐用英语讲出“你最近在做些什么?”好不好?Whatdoyoudorecently?很好,不过这句话应该是Whathaveyoubeendoinglately?或recently?用的是现在完成进行式,而不是现在式,这句话只是把英文中一个很平常的时态“现在完成进行式”一成不变的套上去,可是如果我问十个大专毕业生,通常只有一个会讲。

不过各位想想,如果英文中就只有这几十种型式,如果你能够在学今天所要学的句子之前,先花个二十分钟的时间了解一下这些句子的最新文法和特别语法,那你就可以很轻易的造出其它类似的句子;这时如果有位老师或录音带对你说:AskmewhatIdo(问我我从事什么工作。)你就回答说:Whatdoyoudo?(你从事什么工作?)可能他们又对你讲第二句话说:Tellmeyouareachef(告诉我你是一个厨师或大厨)你就回答说:Imachef.(我是一个厨师或大厨)。可能他们又对你说:AskmeifIlikemyjob(问我是否喜欢我的工作?)你就问说:Doyoulikeyourjob?(你喜欢你的工作吗?)这样你讲出来的话正好是Whatdoyoudo?Imachef.Doyoulikeyourjob?正好是一段对话,这段对话可以无限的延长,如果你担心自己造的句子有错,还可以一边把自己的声音录起来,等下参考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句子都是你自己造的,又很正确,当然很不容易忘,那么再练习几遍,岂不就滚瓜烂熟了。

最重要的是刚刚我只是从外在的环境向每一个人说明学习任何一件事物不外两个过程:一个是资料的整理,一个是资料的吸收。在资料的整理上,就因为我们没有这个环境,所以一定要求简单明白。什么叫“简单明白”?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要一个学生去背五百个句型,就算他每天花二个小时,背了两个月,应该还是背不起来,因为他们背到第三百句,前面的可能又忘了,可是如果让他花同样的时间去熟悉运用我刚刚所说的那几十种型式,三个礼拜的时间,他就可以搞得很熟了,毕竟记几十种型式,比背起五百个句型要容易多了,可是你把这几十种型式搞熟,对你在英文听、讲、读、写的发挥上,比背起五百句型还要有效,这就是为什么在资料的整理上,我们要求简单明白,就这几十种型式。而在资料的吸收过程中,更因为我们没有这个环境,所以一定要采用自己造句的方法才能加深印象。什么叫自己造句才能加深印象?我们也举个教学实证来说明,如果要教学生一篇英文短文,一个有经验的老师可能先带他们念几遍,发音没问题了,再解释单字,没问题了,再分析文法,最后替他们翻译,可是才刚教完,要学生用这篇文章中的句子来讲话,通常大家都做不到,一个礼拜之后,学生再看到这篇文章根本就没有什么印象,相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上课经验。可是如果我换一个方法来教呢?如果我连文章都不发给学生,譬如一篇文章刚好有60个句子,你知道英文句子一定有很多都是同样的句型,你把同样的句子放在一起,可能总共有九个句型的结构,不懂的单字他可以问我,可是我不教他们任何一句英文句子,我要他们自己造出这篇文章中的所有句子,譬如我如果告诉学生“你多久没见到他了?”这句话的句型结构他们就一定会讲“你多久没写信给你妈妈了?”“你多久没去露营了?”等类似的句子。这样,我要学生自己造出这篇文章的所有句子,所以一上完课,他们早就会用这些句子讲话了,在一个礼拜之后,他们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会觉得很容易,因为这篇文章中的每一个句子当初都是他们自己造的,自己写的文章怎么可能难呢?在国内学英文有个奇特的现象,那就是许多学生连英语都不会讲。就在上英语作文课,试想,如果一个外国人连国语都不会讲,你有办法教他中文作文吗?你可能用英语教国文作文吗?但国内大部分的学生却真的用国语在学英文作文,而在语言学上,大家都很清楚,一定是先学语言才谈写文章或阅读,最起码也要同时学会,就像这套教学方法一样,学完一篇文章马上就可以用文章中的句子来讲话,这才叫学英语,可见,从外在的环境,这的确是一套最迅速、最有效的方法。可是这还不够,因为谈到学英语,除了外在的环境,一定还要谈到语言本身内在的结构,任何一个语言,再文明、再落后,都只包含了两个元素,一个就是我刚刚谈到的文法结构或叫句型结构,另一个就是单字和片语,你可以把它们合起来陈之为“字汇”,语言中除了句型和字汇,你绝对找不到第三个元素,有些人可能说还有发音,不过发音只是单字的一部分,如果一个字你连念都念不出来,你怎么能算认识这个字。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中国学生学习句型和字汇的方法,以及正确学习句型和字汇的方法。中国学生常常把文法书读得滚瓜烂熟,可是真正要讲英语的时候,却不知道要用哪个时态,句型更是背了又忘,忘了又背,成了所谓背背忘忘的死背,这个我们就不提了。而学习字汇呢?记得有一次,我在一家语言中心教几个英文系的学生,我用了一个英文字extensionset,意思是“电话分机”,刚好他们都不认识,我就教了他们几个类似的字,譬如:extensioncord(引线)extensionschool(补校),cordlessphone(无线电话机)等,下课之后,他们就开始背单字,extensionset(电话分机)extensionset(电话分机),我告诉他们,如果你用这种方式背单字,即使背了几千个,甚至上万个,如果你连句型都不会,这些字你根本用不出来,一样是两、三个礼拜不用,就忘得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学生学习句型和字汇采用的方法都是背背忘忘,而语言中就这两个元素,当然这个语言他学得很痛苦、很困难了。

可是如果我们换一个方法呢?也就是第一天老师只教你一个句型,马上就给你机会一直不停地把这个句型用于实际的会话中,第二天他教你第二个句型,就给你机会一直不停地把这两个句型混合起来用,第三天给你机会一直不停地把三个句型混合起来用。我请问各位,是不是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几乎所有的句型你都很熟了。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人当初学英语是这样学的,可是我当初确实是这样学的。有些人可能问,一个句型怎么讲话,事实上,只用一个句型,我就可以写一篇文章,更可以造一段无限长的对话。譬如:我对一个小姐说Areyouadoctor?(你是一个医生吗?)她回答说No,Imanurse.(不,我是一个护士。)我又问她说Isshealsoanurse?(她是否也是一个护士?)她回答说Yes,sheis.(是的。她是。)我又问说Isshepatient?(她有没有耐心?)她回答说No,sheisimpatient.(不,她没有耐心。)我又问她说Isthedoctoralsoimpatient?(医生是不是也没有耐心?)她回答说No,heisnicedoctor.(不,他是个好医生。)从头到尾,不管我讲多少话,都只用了一个AmI,Ishe,Areyou所谓be动词的句型,第二天你学了第二个所谓一般动词的句型,你就可以说,Sheisanurse,Iknowher.(我认识她)Ilikeher.(我喜欢她)Irespecther.(我尊敬她)等等,话更是讲不完了,第三天,你学到动词的过去式,你更可以说:“她是一个护士,我认识她,Isawheryesterday.(我昨天还见过她)ItaughtherEnglishlastweek.(我上个礼拜才教她英语)。”你很清楚,英文句型如果想这样一句一句教你,并立刻让你用来练习讲话,马上就会变成你自己的语言,句型就是这么容易。可是有些人会说,那单字怎么办,我只认识一百个单字,你讲的我根本听不懂,我怎么做练习呢?如果你只认识一百个单字,我相信我所讲的你都听得懂,而且你会发现“练习”很简单。记得我曾在一家语言中心示范给几个留美的英文老师看,看看该如何在上课的时候,用英语来教一群国中一年级的学生,当时那几个老师认为那不可能,可是我示范给他们看之后,他们才发觉很容易,我希望各位明白,这是我个人的一点意见,可是我对这点意见却有绝对的把握,那就是国内的英语教育如果真要提升的话,这可是唯一有效的方法,怎么做呢?当时是寒假,这群学生都已上了一个学期的课,有一点点程度,第一堂课,我先花个十几分钟的时间,教他们上课最常用的十几个单字,一个是Ask(问),一个是me(我),一个是if(是否),一个是teacher(老师),一个是tell(告诉)等等,然后我再花五分钟的时间,教他们一个句型,我告诉他们,am,are,is都是be动词,而am只能和I连用,are只能和you,they和复数名词连用,我再告诉他们只要把am,are,is移到句首,就可以把这个句子变成问句,这时,我就对他们讲出第一句英语,我说AskmeifIamateacher.(问我我是否是一个老师)你可以看到这句英文和中文的结构完全一样,换句话说,只要你懂得句中的每一个单字,你就可以了解这句话的意思,而这些单字,刚好都在我教的十几个单字里面,所以只要我讲得很慢,这些学生就可以听懂我的意思,这时,他们就用英语回答我,对我说Areyouateacher?(你是一个老师吗?)我从来没有教过他们这句话,为什么他们自己会讲呢?因为他们are要和you连用,他们也知道are要放在句首才可以变成问句,我记得第一个学生讲出这句话的时候,足足想了十几秒钟,可是类似的话,他练习了二、三十句后,他只要考虑两三秒钟就能讲出来了,再过半个小时,他根本不必考虑,就可以很轻易地讲出这些句子。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句型就是这么容易”,这时,我又对他们讲第二句英语,我说Tellme-No,youareachef.(告诉我,不,你是一个厨师,而不是一个老师。)chef这个字,国中一年级的学生根本就没有学过,可是没有关系,我只要教他们一句话,这是我上课的时候唯一要他们背起来的一句话,就是Whatdoesitmean?(这是什么意思?)这样他们一听到chef这个字,因为不认识,马上就会问我,你记住,他们问也是用英语问,他们说Whatdoeschefmean?(chef什么意思?)我向他们解释了chef的意思之后,他们马上又用英语回答我的问题,对我说No,I’machef.(不,我不是一个厨师)当你学到一个字,请各位注意一下,底下是我今天演讲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当你学到一个字,马上就把这个字用于自己熟悉的句型中。就是逐渐地把这个字变成你自己的语言,一个字成为你自己的语言,你绝对很难忘掉。

为什么这是今天演讲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因为这是任何人不管在学习他本国语或外国语的时候,所必须经过的唯一关键。为什么?因为语言学上虽有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理论,但他们却有个共同的特征,那就这些理论都符合了一个小孩子如何学习他的本国语,底下是我个人观察的结果,提供给大家当做一个参考,告诉你为什么?!连续一个礼拜,我跟踪一个三岁的小孩,第一天我看见他到厨房,不到几秒钟又很紧张地跑出来,一直喊妈妈,原来是里面有一只很大的蟑螂在乱跑,他妈妈就一脚把那只蟑螂踩死,然后告诉他,那是蟑螂,没什么好怕的,这个小孩就跟着讲了几次“蟑螂”,过了两三天,这个小孩又到厨房去,刚巧,他又看到一只很小的蟑螂,他就学他妈妈,上前把那只蟑螂踩死,然后大声叫:“妈,你快来,你看我踩死一只蟑螂。”蟑螂这个英文字cockroach我的学生几乎都认识,可是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有个女同学要讲:“昨天晚上有一只蟑螂飞进我的衣橱”她一时想不出蟑螂怎么讲,就问我说:Sir,howdoyousay蟑螂inEnglish?(蟑螂英文怎么讲?)我说,不是教过你了吗?她说Yes,butIforget.(是的,可是我忘了)我很怀疑那个三岁的小孩为什么不对他妈妈说:“好,你看我踩死了一只……哇!前天你教我的那个字又忘了。”你可以试着去教一个两三岁的小孩任何字,只要他了解,用得到,他几乎从来不忘,可是那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记忆力正强,学英文的时候,单字却常常忘,为什么?我们来看第二个实验就知道了,又过了几天,我到书房去,出来的时候,我把灯关掉,这个小孩就对客厅里面的几个人说:“叔叔把灯关掉了,叔叔把灯关掉了。”讲了好几次,因为世界各国的语言都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表达意思,而语言中就只有一个东西能表达意思,那个东西叫“句子”,你对一个人说红色,他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说:“红色很可怕”他就懂了,你知道,只有句子才能表达意思,换句话说,学英语没有“背单字”这个过程,而学习用单字来表达意思,也就是“造句”,因为只有句子才真正能表达意思,那个小孩讲“叔叔把灯关掉了”就是在造句,这样语言才能有意思,有了意思,才会有思想,如果你会去想一件事,当然很不容易忘掉它,可是很多中国学生学英语,只是在死背单字,根本就没有完整的意思,当然不会想它,你总不会晚上作梦的时候还想着light(灯);light(灯),chair(椅子)等,但小孩子却可能会梦见他告诉大家“叔叔把灯关掉了”,这就是小孩子学语言比较不容易忘的原因。为什么这是人类学习语言的唯一关键,我们来看第三个实验就知道了。你去观察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当没有人在的时候,你会发现他常常不知道在想什么,嘴巴更是不停地动,为什么?从Psycho-linguistics(心理语言学)的观点来看,当一个两岁的小孩看到他五岁的哥哥对妈妈说:“我要喝果汁”妈妈就拿果汁给哥哥喝,而一个两岁的小孩想喝果汁时,似乎只能哭闹或用手指著果汁来表示,有时妈妈还不懂他的意思,这个小孩子当然很想像他哥哥一样会讲话,所以你教一个两岁的小孩“洗手”,他记住了,你教他“穿衣服”,他也记住了,等下,他可能会跑来告诉你说:“奶奶正在洗衣服”,你不要觉得很惊讶,他什么时候学会讲这句话,因为他把洗手的“洗”和穿衣服的“衣服”合起来叫“洗衣服”,而每当他哭闹的时候,你最常对他讲的一句话正是:“你没看我‘正在’忙吗?”“你没看到我正在煮饭吗?”“正在”“正在”,他早就听熟了,所以他会说:“奶奶正在洗衣服”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从不会讲话到会讲话通常是两岁到四岁的过程,因为两岁到四岁的小孩一直不停地想把他所学到每一个单字和片语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来表达他的意思,各位可以看得出来,连人类学习他本国的母语都没有例外,又有谁能例外。从头到尾,我只是想向大家说明,语言中,就只有“句型”和“字汇”这两个元素,它们密切地合而为一,组成一个语言,它们是永不可分的,可是今天中国学生学英语,常常是先背单字,再读课文,你知道单字是字汇,课文是句型,他们把句型和字汇分开了,也只有这套教学方法是把句型和字汇密切合而为一来学,就是要你像小孩子一样,一学到一个字,马上就把这个字用于自己熟悉的句型中,在这种情况下,句型和字汇你所采用的都是活学活用的方法,而语言中就只有这两个元素,那么句型和字汇同时发展的结果,当然这个语言你学得很精通很流利了。刚刚我们已经从外在的环境,也从语言本身内在的结构都向每一个人说明这的确是一套最有效,最迅速的方法,我想谈到学英语的过程,应该没有其它东西可以谈了。

可是同时,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很重要的理论,我们先请问那边那位小姐一个问题好不好,您觉得学英语速成可不可能?不可能,我一开始不是告诉过您,千万不要对我说“不可能吗”!因为我要告诉你的是,学英语速成不但可能,而且除此之外,绝对没有第二个方法。我们来看清楚,许多中国学生学了十年英语,还完全不会讲,这个我们先不谈。记得三、四年前,中国邮报有个很大篇幅的导,谈到一个苏俄的语言学家,从来没有离开过苏联,可是他本身竟然会讲二、三十国的语言,您可曾想过,全世界各地有多少人精通十国甚至二十国的语言,如果他们都像许多中国学生一样,慢慢学,十来年才学会一国语言,那么苏俄的语言学家岂不是从一岁学到将近三百岁了,那是不可能的,可见他们都是速成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记得有个埃及人,第一天到台湾就和我认识,他看我会讲英语,就要我教他国语,我告诉他我自己的国语发音都不太标准,不可能教他。可是半年多之后,我刚巧又在铭传前面的人行道上遇见他,他走过来和我聊天,用的都是国语,五分钟后,我发觉他的国语不但相当标准,而且十分流利。这时,刚好有个计程车司机开车过去,当天下雨,车子喷了我们点水,我想同是中国人就算了,可是那个埃及人却忍不住回头大骂,我很惊讶地发现,他从头到尾骂的竟然都是台语,我才知道半年多来,他已经把国语台语都学得相当不错了。您很清楚,他们都是速成的,如果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一个最简单的实验可以向您说得清清楚楚。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实验,相信在人类科技没有特别的突破之前,绝对没有任何人能突破这个实验。我曾实验过,一个好的英语老师,在个小时之内绝对可以把学生日常生活常用的听、讲、读、写教会,国内一般大专毕业生学英语至少都有十年了,如果把个小时分作十年,每天刚好12分钟,有几个英语学家就曾经作过一个实验,尝试每天教一个人12分钟的英语,看看是否可以慢慢把这个人教会,他们请来一位很高明的英语教师,又找来一个很有学习语言潜力的年轻人,让这个老师每天教这个年轻人12分钟,其它时间就不让他再接触英语。这个年轻人刚开始连一句英语都不会讲,可是三、五个月之后,他已经学会好几百句的基本英语,进步相当快,譬如他会问别人Whatareyoudoing?(你正在做什么?)也会对别人说Makeyourselfathome.(把这里当自己家。)Couldyoudomeafavor?(能不能帮我个忙?)等等,这些英语学家想,几个月就进步那么多,几年之后还得了,可是又过了几年,这些英语学家发觉这个年轻人并没有什么显著的进步,他们很怀疑为什么,就请来另一个年轻人做同样的实验,这一次他们很小心地把这个年轻人每天学所到的东西,都详细地记录下来,结果他们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正常记忆力的人,如果每天只接触一种语言12分钟,五、六个月之后,他每天所新学到的东西,和他每天所忘的几乎差不多,也就是五、六个月之后他已经学会了好几百句以上的英语,所以每天至少会忘掉七、八句,而他每天花12分钟差不多也只能学七、八句,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年轻人如果只学12分钟,就算连续10年,花了个小时,顶多还是只能讲一些最基本的英语,相信懂语言学的人都很清楚,这是一个绝对的事实。但是如果我们把个小时分成半年来学呢?你算一下,每天刚好四个小时,这样就绝对可以教好学生了。怎么教?用得就是我刚刚谈到的那套教学方法。就拿我刚退伍时在自己家里所教的七、八个大专生来说,我还记得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先花个二十分钟向他们解释今天所要教的这些句子的最新文法和特别语法,然后我就开始让他们做练习,我先对他们说AskmewhenIgotuptoday.(问我我今天几点起床)。他们就回答我说Whendidyougetuptoday?(你今天几点起床?)我又对他们说Tellmeyoudidntgetuptillseven.(告诉我你睡到七点才起床。)他们就回答我说Ididntgetuptillseven.(我睡到七点才起床。)我又对他们说AskmewhatIdidafterIgotup.(问我我起床之后做什么。)他们就问说Whatdidyoudoafteryougotup?(你起床之后做什么?)我又说TellmeyoutaughtChinesemartialarts.(告诉我你教中国武术。)他们答说ItaughtChinesemartialarts.(我教中国武术。)可能我又对他们说AskmeifIamagoodmartialartist.(问我是否我是一个很好的武术家。)他们就会问Areyouagoodmartialartist?(你是一个很好的武术家吗?)他们所讲出来的英语正好是Whendidyougetuptoday?Ididntgetuptillseven.Whatdidyoudoafteryougotup?ItaughtChinesemartialarts.Areyouagoodmartialartist?正好是一段对话,这段对话可以无限延长,如果你担心自己造的句子有任何错误,还可以一边把自己的声音录起来,等下参考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句子都是你自己造的,又很正确,当然很不容易忘,那么再练习几遍,岂不就滚瓜烂熟了。最重要的是你要了解,这个方法所以能让你学好英语有两个原因,而这两个原因和国内一般学生学英语的方法正好相反。第一个原因是这套方法一开始从国中一年级起,就要学生只听英语,只讲英语,而国内一般学生念到大学还是用国语和老师讨论英文,怎么可能学得会。第二个原因是有学者曾对英文系四年级的学生做过问卷调查,想了解为什么大部分的英文系毕业生专心学了四年英文之后,竟然不太会讲英语,或许是事先安排好,或许是个巧合,有许多学生竟然回答说:“我们本来就不应该会讲英语,因为从国中到大学四年级,这十年来,我们真正和别人讲英语的时间每人平均绝对不到50个小时,我们倒想请问各位学者,如果你们不曾出国留学,在国内讲英语的时间又不到50小时,你们今天可能会讲英语吗?”学者们又问:“那你们的时间花在哪里呢?”英文系四年级的学生回答说:“这十年来单是花在文法上的时间,每人就不只个小时,毕竟国中的时候,老师把文法教一遍,自己又念一遍,高中也是一样,而英文系的课程,不管是作文、修辞等等,都会把文法重教一次。”整个来说,每个英文系毕业生花在文法的时间绝对不只是个小时,可是我敢确定,一般英美人士在日常生活听、讲、读、写中,所常使用的文法规则在30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教完,只是一般学生读完文法之后,还是不会讲英语,那些规则当然用不到,因而不久就忘了,这样学了又忘,忘了又学,即使花了0个小时,还是不能把文法彻底搞熟。可是我教学生文法,每堂课最多只教20分钟,其他时间就要学生一直不停地用这些规则来讲话,他们会讲英语,规则当然就不会忘。就像外国人会讲英语,不可能因为一段时间不读文法,讲话时就犯许多文法错误。换句话说,我教学生文法,通常总共只花30个小时,教他们一遍就够了,其余个小时,我要他们一直不停地练习英语。这样,学生学了半年,就足足讲了个小时的英语,比起那些学了十年还讲不到50个小时英语的人当然要讲得流利多了。总之,同样是个小时,分作十年,成效几乎等于零,没有人能突破这个实验,分作半年,却是成效非凡,你的英语流利极了,我随时随地都敢做这个示范教学,我请问大家,学习英语除了速成,你还能找到第二个方法吗?我更要告诉每一个人,摩门教的传教士就是把这个小时又缩短为3个月,每天刚好8小时,所以3个月后他就敢上台用国语讲道了。试问,如果从今天开始,我每天和你讲8个小时以上的英语,三个月之后,你讲英语可能还紧张吗?

刚刚我们已经谈完了学英语的技巧,也谈完了速成的道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话题是“学习的效率问题”,毕竟光懂得技巧和道理,而不懂得如何去学才有效率,还是没有用的。有人对国内的一些大专毕业生做了一次调查,发觉90%以上不打算出国的人都还想继续进修英语,问他们如何进修,他们说,上了十年的英文课还是不太会讲英语,可能是班制太大,我想上上十几个人的小班试试看。有个学生告诉我,他曾经上过一班十几个人,两个月一期的密集班,当时一期的学费是台币8元,可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效果,我要他第二期上课的时候把的有的课程录音下来,结果发现,一期两个月下来,班上每个同学真正讲英语的时间根本不到40分钟,相信各位应该都上过课,都很了解这人事实。可是如果你把这8元拿来请个外国家庭教师呢?每个小时大约是元,你最起码可以请25个小时的家教,你可以和你的老师约好,每个小时他讲二十几分钟,你讲三十几分钟,并请他,当你讲错的时候,务必纠正你,你有不懂的地方也一定要问他,这样花8元,你最起码可以讲15个小时左右的英语,相信各位都明白,练习15个小时的人讲英语一定比练习40分钟的人讲得流利多了。况且,上课时,老师未必纠正你,但你却可以要求你的家教务必纠正你,更重要的是,我问过连续上过六期密集班的同学效果如何,他说听力有些进步,也比较敢讲,只是表达能力还是不很好,可以花同样的钱,他却可以请个小时的家教,各位是否知道一个会教英语的老师在个小时左右,就足足可以教你6、7千个单字,如果你本来已经认识6、7千个单字,加上他教你的,你大概已经认识13,个单字,相当于一个外国高中毕业生的实质程度。一个会教英文的老师,在个小时之内,可以纠正你日常生活英语90%以上的错误,我相信有许多留学生不敢说他讲英语时,90%的错误已经被纠正,你讲出来的是比一般留学生还要地道的英语,而最重要的是,你还可以把你家庭教师教你的教学内容全部录下来,试想,街上一套完整的教科书包括了好几千个单字,也只不过是几十卷录音带,而且还有许多内容是重复的,你的卷录音带没有什么重复,又都是针对你不懂和你最常犯的错误,我相信你花个几万元也买不到这么珍贵的东西,而你从那一天起,就算再也不读英语,只要你利用吃饭、刷牙、睡觉的时间,一直不停地听这卷录音带,我相信你保持的英文程度在台湾最起码也远在中上以上了。我所以对自己的英语有点自信,就是因为高二到高三我先自修,第一天到台北念大学时,有个外国传教士就说我的英语讲得很好,在那之后,我还上过多个小时一对一的家教课,直到今天,我还保有那些录音带,我可以听到自己从会讲英语到讲到很好的区别,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每天最多只花五到十分钟查字典,其它时间几乎不曾读英语,但我的英语还是不会退步,因为每天晚上我都是一边睡觉一边听录音带,听到睡着为止。所以我要给大家一个结论,那就是如果你不出国,又想真正把英语学好,最有效、最省钱、最省时间的办法,就是你自己先用一套教科书自修;到某一个程度之后,再请个家教。为什么要先用一套教科书自修呢?因为如果你一句英语都不会讲,就请外国家教,他看着你,你看着他,最多只有你请他吃晚餐,即使你已经会讲一些英语,如果你要讲出类似于“他喜欢玩”的句子,你表达不出来,那个外国人又不会讲国语,这时,如果没有一套好教科书的帮助,你可能还是无法适切地表达自己,达到和外籍人士沟通的目标,而相信各位回去之后,最切身的问题,就是该用哪一本教科书自修,从何学起才适当呢?

谈到选择教科书,你要了解的是一套好的英语教科书通常必须具备几个要素:(一)“字汇篇”:也就是把所有的字汇加上音标、词类、有些比较难的字还加上例句,因为比较难的字,只有经由例句来学。为什么要加上字汇篇,我们请那边那位小姐用英语讲出“我要一个面包”好不好?Iwantabread.Iwantapieceofbread.好,很好,我列出三个和面包有相关的英文字,第一个bread,第二个toast,第三个roll,你能告诉我,如果你到面包店买吐司,你用哪个字?toast为什么一般英汉字典将bread解释成面包?你用这个字要买个面包却行不通,一般英汉字典将toast解释成吐司,你用这个字,到面包店却买不到吐司,因为中文和英文的面包概念是不同的,是不能翻译的,第一个bread是面包的通称,又指吐司面包,你讲apieceofbread指的是“一片吐司面包”,第二个字toast指的是你烤过的吐司面包,餐厅里面常用toast,因为餐厅的吐司通常都烤过了,第三个才是指一个一个的花生面包、奶油面包等,这些是一个七岁的外国小孩都懂的事实,可是我曾问过将近个大专生,“我要一个面包”英语怎么讲?竟然没有人会讲,为什么要有字汇篇,是要你彻底了解每一个字真正的意思和用法。不过,我在此要说明一件事,每一次我演讲的时候,若举出Whatareyoubusywith?(你忙些什么?)的例子,事后一定有人写信告诉我,我教错了,因为他们回去查字典后,发现有许多字典教的是Whatareyoubusyabout?问题是所有外国人都讲Whatareyoubusywith?他们怎么讲,我就怎么教你,毕竟,你学好外语是要和他们沟通,而不是和字典沟通。就拿smile(微笑)这个字来说,许多字典教你Heissmilingonher.(他正在对她微笑)但那是十七、八世纪的英文,通常只用于文学作品中,现在所有美国人都讲Heissmilingather.当然我也是这样教你,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教的英语和你的字典有任何不同,就认定我教错了。一套好的英语教科书必须具备的第二部分是“最新文法”:也就是把不需要的文法解释去掉,只把需要的保留,这样,英语才会变得简单、容易学,这点,我们一开始就谈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了。第三个部分是“特别语法”:就是外国人讲话的习惯,这个部分我们演讲一开始也谈过了,我们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我们请那位先生用英语讲出“我后悔了”好不好?Iregret.好,再请您讲“我喜欢这里”Ilikehere.好,您讲的句子在文法上好像也都很正确,但事实上都错了,因为regret(后悔)和like(喜欢)这两个字和中文的用法十分不同,这两个英文字非加受词不可,你知道here是个副词,不能当受词,所以你要加个虚受词it而讲出Ilikeithere.(我喜欢这里)。如果你不了解这些特别语法,就很可能讲出许多错误的英语,自己还不知道。

总之,不管是谈到学英语的技巧或是选择教科书,我都要向各位强调语言中就只有句型和字汇这两个元素,经由字汇篇,你才能彻底了解每个字真正的意思,而不像过去,讲“我要一个面包”讲了十年都那样讲,却没有人纠正你,经由最新文法和特别语法,你已彻底了解每个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句型更没有问题,但你没有这个环境,又不练习,还讲不流利。所以一套好的英语教科书还一定要包括第四个部分,就是“实况练习”,譬如:教科书的录音带对你说AskmehowIgothere.(问我我怎么来到这里的)你就要讲Howdidyougethere?(你怎么来这里的?)如果听不懂,就查书中的内容,录音带又对你说Tellmeyoucamebybus.(告诉我人是坐公共汽车来的)你就要说Icamebybus.(我坐公共汽车来的)录音带又说Askmehowlongittook.(问我我来到这里花了多少时间)你就要说Howlongdidittake?(你花了多少时间?)这样,你讲出来的话是Howdidyougethere?Icamebybus.Howlongdidittake?正好是一段对话,这段对话可以无限的延长。为什么你可以造出这些句子,因为你先参考书中的最新文法和特别语法,彻底了解每个句子为什么会这样讲,当然造得出来。如果你担心自己造的句子有错,还可以一边把自己的声音录起来,等下参考书中的解答。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句子都是你自己造的,又很正确,当然很不容易忘,那么再练习几遍,岂不就滚瓜烂熟了。各位想想,如果你当初学英语,或从今天开始学英语,能采用这套方法,该可以省下多少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要您记住的是,绝大多数的中国学生根本不知道如何选择英语教科书,他们常常以为“看不懂”就是好书,“看得懂”就是太容易,不会是好书,其实“看不懂”说不定是因为那些句子,根本就很少人用,“看得懂”说不定是不懂,还以为自己懂了。记得有一次,我送了一套英语教科书给一位朋友,他随便翻了几页,就对我说:“这套教科书,实在太容易了,尤其是前面六、七课,根本就是经国中生念的。”我心想:“嫌别人送的书容易,还有用‘实在太’这三个字。”我就对他说:“既然太容易,我问你一些问题如何?”他说:“好啊!”当我翻到第一册第一课的时候,他很生气的对我说:“虽然我不是正式的英文老师,最起码晚上还在兼英文家教,你拿第一册第一课,国中一年级念的内容来考我,实在是太过分。”的确,那一本书的前几课,是经国中一年级念的。结果,我从第一课,问他一句对中国学生最基本、最应该要会的英语,我说HeisaChinese.(他是一个中国人)这句英语您觉得如何?他说,“很正确,没错啊!”但事实上,你去查任何一本英文字典,或问任何真正受过教育的英、美人士,当他们讲:“他是一个中国人”时Chinese前通常不加a,他们说HeisChinese.如果要加a后面就加个person,而讲出HeisaChineseperson.可是如果要讲:“他是一个美国人”就非在“美国人”的前面加个an以表示一。他告诉我:“这句话,我只是刚好不会。”我就翻到第二课,刚好看到我们一开始演讲时所谈到的两句话,一句是HowdoyousaythisdishinChinese?另一句是WhatdoyoucallthisdishinChinese?这两句话的意思都是“这道菜中文叫什么?”两句都是最常用的英语,一个七岁的外国小孩子和妈妈一起出去逛街,看到新奇的事物就常常会对妈妈说Mom,whatdoyoucallthat?“妈,那个东西叫什么?”我问我的朋友说:“这两句英语有何不同?”他告诉我,这个问题实在太难了。又有一次,我为了要考验一般大专生选英语教科书的能力,就带了15本英语会话书,找了五个大专高材生,要他们从这15本书中,每人选一本带回去自修,有个同学才一翻开书,就说:“这些书这么容易,我们怎么念?”我看了一下他翻的那一页,里面正好有我开始演讲时,问那位小姐的一句话,就是Doyouevergoswimming?我问那位同学这句话什么意思?他也答说:“你曾经游泳过吗?”我告诉他,这本书你可以拿回去自修,不过务必要请个家教,以免读错了还不知道。我看他心里不服气,就从同一课的课文中找一句话问他,要他用英语讲出:“照相很好玩。”他讲不出来,其他同学都不会,有同学甚至用funny表示“好玩”,那岂不是指照相是很滑稽的事,最后,我又从同一课中问他一句人人都会的话,我问他们Whereareyoufrom?是什么意思?有好几个同学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的籍贯是哪里?”我说不是,为着这句话,有个英文老师曾经写一封信给我,并附报上由专家所写的文章,那位专家说Whereareyoufrom?是指“你的籍贯是哪里?”所以那个英文老师说我教错了。严格来说,语言并没有所谓的“专家”,谁能和别人沟通,谁就是真正的语言专家。你去查任何一本英文书,Whereareyoufrom?指的都是你目前的故乡所在地,我目前的故乡是花莲,因为我母亲还住那里,我过年也都是回花莲去过年,所以我讲ImfromHualien.可是我的籍贯是广东,我记得过去我在开武术馆的时候,洋徒弟想知道我的籍贯是哪里,通常会对我说Wheredidyouranc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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